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日常关联交易基)日常关联交易力星通用钢球股份预计 2023年度公,050.00万元。 于 2023年 4月 25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先生回避了相关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构成《上市公司重门批准。 )预计日常关联 | 情况 述 有限公司及子公日召开第《关于 20议案的表独立意见大资产重易类别和 | 以下简称“公与关联方发届董事会第3年度日常。公司独立上述议案尚管理办法》额 | ”)根据公日常关联交十四次会联交易预计事对本次关提交股东大定的重大资 | 日常经营总金额不、第四届监议案》,交易进行会审议。本重组,无单位: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3年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斯凯孚(新昌)轴承与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协商定价 | 5,000.00 | 1,149.77 |
宁波通用轴承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协商定价 | 3,000.00 | 549.62 |
常山皮尔轴承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协商定价 | 50.00 | 19.83 |
8,050.00 | 1,719.22 |
单位:万元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 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斯凯孚(新昌)轴承与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4,601.52 | 4,800.00 | 5.24% | -4.13% |
宁波通用轴承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2,696.84 | 3,500.00 | 3.07% | -22.95% |
常山皮尔轴承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40.46 | 200.00 | 0.46% | -79.77% |
合计 | 7,338.82 | 8,500.00 | 8.77% | -13.66% | |
(一)斯凯孚(新昌)轴承与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MA2BE00071
法定代表人:Werner Hoffman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轴承、轴承配件、机械零部件,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轴承与配件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轴承及其配件、机械零部件的测试、设计、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沃洲镇鳌峰路 2号
子施波先生担任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为斯凯孚集团(SKF)在中国境内的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宁波通用轴承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04840219W
法定代表人:WERNER JUERGEN DIETRICH HOFFMAN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精密轴承、滚动轴承及其零部件、等速万向节、汽车配件、塑料电器、五金件的制造、加工(不涉及许可证及配额产品)。
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工业园区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施祥贵先生的儿子施波先生担任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为斯凯孚集团(SKF)在中国境内的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常山皮尔轴承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04603854R
法定代表人:WERNER JüRGEN DIETRICH HOFFMAN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7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轴承制造及国内外销售。
注册地址:浙江省常山县绿色产业集聚区笃行路 18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施祥贵先生的儿子施波先生担任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为斯凯孚集团(SKF)在中国境内的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的交易遵循市场原则,由斯凯孚集团(SKF)与公司协商确定,销售定价依据产品的材质、尺寸、精度等级等因素,并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必要性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系公司向关联公司销售轴承钢球、滚子产品。
斯凯孚集团(SKF)成立于 1907年,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滚动轴承制造商,主要生产各类轴承产品,在全球轴承市场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进入国际八大轴承制造商全球采购体系的内资企业,其生产的轴承钢球等滚动体产品装配于斯凯孚集团(SKF)生产的各类轴承中。公司与斯凯孚集团(SKF)均定位于高端轴承市场,业务上具有紧密的上下游关系,并拥有十多年的成功合作经验。因此,斯凯孚集团(SKF)下属公司向公司采购轴承钢球、滚子产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最早于 2003开始供应斯凯孚集团(SKF)的印尼工厂,随后逐步扩大至斯凯孚集团(SKF)下属阿根廷、法国等地的工厂;2007年双方签订《框架协议》,将公司纳入斯凯孚集团(SKF)欧洲区工厂的采购名单,公司成为斯凯孚集团(SKF)全球合格供应商。随着双方合作关系的加深,2011年 10月,双方续签订了无固定期限《采购框架协议》,并于 2012年 3月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公司作为斯凯孚集团(SKF)的全球合格供应商,通过与斯凯孚集团(SKF)及其下属企业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约定产品交易价格、质量标准、付款安排、结算方式和钢材原产地等主要条款,斯凯孚集团(SKF)下属企业通过集团统一的供应商系统向公司发出具体采购需求,公司严格按照《采购框架协议》的既定条款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结算依据,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2023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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