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国有企业有中央国企和地方国企,中央国企由国资委直接领导,地方国企隶属于地方政府或者中央部委,级别有正部级、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和副科级。
2、 国企行政级别废除步履艰难:1999年《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企业及企业领导人不再确定行政级别,2001年经委表示将对企业重新划分等级,2008年上海市下发通知取消行政级别。
3、现目前还没有在全国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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